[成语故事]1、约法三章的意思 原指事先约好或明确规定的事,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,以资遵守。 出处 汉司马迁《史记高祖本纪》:与父老约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;伤人及盗抵罪。 译文: 汉司马迁《史
约法三章的主人公是刘邦。约法三章: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,以资遵守。现在指以语言或文字形式定出几条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条款。
公元前206年,刘邦率大军攻入关中,驻军灞上。当时,秦朝权臣赵高逼即位不久的秦二世胡亥自杀,立胡亥的侄儿子婴为秦王。很快,赵高又被子婴设计杀死。子婴后来向刘邦投降。
子婴投降后,刘邦没有将他杀掉,他认为那样做会失掉人心。刘邦进咸阳后,本想住进豪华的王宫里,可他的心腹张良和樊哙劝诫他不要那样做。刘邦接受了他们的建议,传令封闭王宫,并留下了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许多财宝的库房。然后,还军灞上。为了取得民心,刘邦召来关中各县父老、豪杰,向他们郑重地宣布道:“秦朝的严刑苛法把大家害苦了,应该全部废除。现在我和众位约定,不管是谁,都要遵守三条法律,即:杀人者要处死,伤人者要抵罪,盗窃者也要被判有罪。”大家都非常拥护约法三章。刘邦又派出许多人到各县各乡去宣传这三条法律。百姓们都热烈支持,纷纷取出牛羊酒食来犒劳刘邦的军队。
刘邦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,得到了百姓的信任和拥护,最后取得天下,建立了西汉王朝。
刘邦(公元前256年—公元前195年6月1日),字季(一说原名季),刘邦被人称为赤帝子,战国时期魏国丰邑中阳里(今江苏丰县)人,华夏族。出身平民阶级,秦朝时曾担任泗水亭长,起兵于沛(今江苏沛县),称沛公。秦亡后被封为汉王。后于楚汉战争中打败西楚霸王项羽,统一天下。公元前202年2月28,刘邦于荥阳氾水之阳即皇帝位,定都长安,史称西汉。成为汉朝(西汉)开国皇帝,庙号为高祖,汉景帝时改为太祖,自汉武帝时期司马迁开始,多以最初的庙号“高祖”称之,谥号为高皇帝,所以史称汉高祖、太祖高皇帝或汉高帝。他对汉民族的统一、中国的统一强大,汉文化的保护发扬有决定性的贡献。
“约法三章”,其实就是制度法规。显然,规章制度虽然有了,如何执行却全在于执行者的“一闪念”。执行得好,就是好制度,执行得不好,无异于“废纸一张”!